个人信息资料收集和处理告知书
为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个人信息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传输、留存等处理行为,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,现就我方开展个人信息资料收集与处理相关事宜,向您作出如实告知,请您认真阅读、充分知悉并自愿确认。
一、个人信息处理主体信息
1. 处理单位(以下简称“我方”):_____北京中医协会________
2.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证件号码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3. 联系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4. 咨询及维权联系方式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我方为本次个人信息收集、处理的合法主体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告知书约定开展信息处理工作,对收集的个人信息承担安全管理责任。
二、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与类型
我方仅基于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,收集与业务需求相关的个人信息,不收集无关、冗余信息,具体收集范围如下:
1. 基础身份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民族、籍贯、户籍地址、现居住地址、联系方式(手机号、微信号、邮箱)等;
2. 资质履历信息:学历学位、职业资质、工作经历、奖惩情况、档案信息、从业资格证明等;
3. 业务关联信息:您主动提交的业务申请资料、填报信息、服务记录、沟通记录、核验材料等;
4. 必要敏感信息(如需收集,将单独征得您明示同意):人脸图像、生物识别信息、健康状况、银行卡信息、紧急联系人信息等;
5. 其他依法需要收集的必要个人信息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按需补充)。
三、个人信息处理目的与方式
1. 处理目的:我方收集及处理您的个人信息,仅用于以下合法用途,不用于任何非法、无关场景:
• 核实您的身份信息,完成身份核验、资格审核、信息登记等基础工作;
• 为您提供对应的业务服务、履约服务、日常管理及后续配套服务;
• 开展业务统计、数据分析、服务优化,提升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率(数据将做匿名化、去标识化处理);
• 履行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要求的备案、存档、上报义务;
• 处理咨询、投诉、维权等后续事宜,保障双方合法权益;
• 其他合法用途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(按需补充)。
2. 处理方式:我方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,以人工收集、系统录入、线上填报、资料归档等方式,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整理、归档、查询、核验等处理,全程遵循最小必要原则。
四、个人信息保存期限
1. 我方仅在实现上述处理目的所需的必要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;
2. 业务存续期间及法定存档期限内,正常留存相关信息;
3. 当信息处理目的已实现、服务终止、保存期限届满或您依法申请删除后,我方将及时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、销毁或匿名化处理,不再私自留存、使用。
五、个人信息共享、转让与公开披露规则
1. 我方不会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共享、转让、公开您的个人信息;
2. 确需委托第三方处理的,我方将严格审核第三方资质,签订保密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,监督其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;
3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我方可依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,无需另行征得您同意:
• 法律法规、国家政策、监管部门强制要求披露或报送的;
• 为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、重大公共安全需要的;
• 处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且符合法律规定的;
• 其他法定免责情形。
六、信息主体的合法权利
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对本人个人信息依法享有以下全部合法权利:
1. 知情权与决定权:您有权知晓我方收集、处理个人信息的全部内容、用途、范围,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提供个人信息(部分信息为业务办理必要信息,缺失将导致无法提供对应服务);
2. 查阅、复制权:您可随时向我方申请查阅、复制本人留存的个人信息资料;
3. 更正、补充权:若我方留存的您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,您可申请更正、补充;
4. 删除权:符合法定情形的,您可申请我方删除本人个人信息;
5.撤回同意权:您可随时撤回本次信息处理的同意,撤回后我方将终止相关信息处理行为,不影响此前合法开展的处理行为效力;
6. 投诉维权权:若您认为我方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您合法权益,可通过我方预留联系方式投诉,也可向监管部门依法维权。
七、信息安全保护措施
我方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,已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管理制度、保密制度和安全防护机制,通过技术防护、权限管控、专人管理、加密存储、定期排查等措施,防范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、滥用风险。我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,严禁私自查阅、复制、传播、泄露用户个人信息,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八、特别告知与自愿确认
1. 您确认:本人自愿、真实、完整地向我方提供个人信息,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,无虚假、伪造、隐瞒情形,若因信息不实产生的一切责任,由本人自行承担;
2. 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本告知书全部条款,清楚知晓个人信息收集、处理的范围、用途、自身权利及相关风险,自愿同意我方按照本告知书约定处理本人个人信息;
3. 本告知书未尽事宜,均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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